本报泰安9月11日讯(记者 刘来) 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经营场所未配备消防器材、擅自拆除火灾自动报警烟感探头、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11日,记者从泰安市消防部门了解到,泰安市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各级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仅8月份就检查社会单位1483家,部分单位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处以行政罚款和临时查封等处罚。 8月15日,岱岳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检查时,发现该学校的图书综合楼未进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执法人员立即向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以罚款13万元。8月16日,泰安市消防支队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山东岳海之尊置业有限公司的新天街售楼处2楼,在装修工程中擅自拆除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烟感探头,自动喷水喷头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公司处罚金2万元。8月20日,新泰市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新汶天鸿德克士餐厅检查时,发现该餐厅一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执法人员向该餐厅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罚款5万元。 泰安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每个月月初都在泰安消防365服务平台“通知通告”一栏公布上月份的执法检查情况。8月份泰安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483家,部分单位因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临时查封或处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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