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1日讯(记者 刘婷婷) 11日,记者从枣庄市住建局了解到,从9月5日起,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开始实施信息管理规定,外地监理企业须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手续,取得《外地进枣工程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表(手册)》(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手册》)后方可在枣庄市辖区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记者了解到,此项规定是为了规范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枣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维护监理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推动建设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登记手册》将成为外地监理企业在枣从事监理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市建管局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外地监理企业取得《登记手册》后,不得出借、出租、出让、伪造、买卖,另外,外地监理企业离开枣庄市辖区、不继续在枣庄从事工监理活动,需上缴《登记手册》。 据了解,首次进枣的外地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前须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登记表》,持《登记表》参加投标或承揽监理业务,并在中标或签订监理合同之后15日内,申请办理《登记手册》,未办理《登记手册》的将不得继续在枣庄市辖区内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登记手册》将有效的监管枣庄建筑市场运营秩序,也维护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据悉,《登记手册》实行年检制,年检时间为每年1至2月份,未按期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继续在枣庄市参加投标或承接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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