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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范围淘汰黄标车 |
国务院要求采取十项措施,力争五年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 | |
- 2013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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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地级以上市 PM10降10%以上 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实现以上目标,《计划》提出十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等。 推广新能源汽车 提高燃油品质 《计划》提出要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计划》还提出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并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同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 定期公布 城市空气排名 除了治理污染,《计划》还提出国家定期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订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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