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对于让外国企业参与到齐文化的开发中,淄博天雷文化传媒公司总经理、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员杨雷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有人想购买,说明了齐文化的价值受到了很好的重视,这是一件好事。可惜的是,现在是日韩等外国企业想要购买齐文化商标,而中国企业对齐文化的重视的程度还不是很够,这应该引起国人的反思。”杨雷说,在他看来,在全球一体化的现在,谁能用得好谁用,只要是对齐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有利,就不必固步自封,毕竟文化是无国界的。 “商标转让到国外值得商榷,但文化的推广不能止步,不转让,可以采取其他更好的合作方式。”杨雷说。 本报记者 张汝树 见习记者 王欣 律师观点 商标海外转让 应引起反思 记者就日韩等国外企业欲购买齐文化商标的问题咨询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承友。郑承友告诉记者,“齐文化”这个商标带有一定的地域性、文化性,消费者一提到“齐”这个字就自然想到山东淄博,如果日本企业要买断,在使用上会造成一部分误解。“另外,转让中国传统特色文化给日韩等国外企业,对国人来说应该是一种重大损失,国人应该反思,从而更加珍惜齐文化的价值。” 郑承友律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从他个人角度来看,“齐文化”商标不同于普通商标,涉及到很多方面,值得各部门和国内企业的关注。 本报记者 张汝树 姚先生收到的国外企业来信。 本报见习记者 王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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