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人早已把规则践踏了,所以相对弱势的人即使被迫遵守规则,也不会对规则有一种神圣的认同感。 □唐小兵 加拿大卑诗大学是一个没有围墙和校门的开放式大学,校园里四通八达的是公路,各种车辆从此经过,或到此停留。师生中很多人也有自己的车辆,所以校园里常见各种车辆驶行。初来的时候,我还很担心如此多的车、如此多的学生和教师(整个学校有四万五千名学生和五千名教师),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五个月下来,这种隐忧荡然无存。行走在校园里,无论穿过哪一个路口,行人都不用担心车辆。这里的规则是车让人,而不是人让车。只要有人走到路口,车辆便自动停下,车主就会微笑着挥手示意行人先过。他不会鸣笛,也不会表现出焦躁的神情,很自然地等待行人走过路口。所以,在这里穿越路口可以从容不迫,行人优先于车主。 后来与经常驾车出门的表弟聊天,才知道在加拿大考驾照,就会习得这些驾车规则,有一整套特别严格的近似于繁文缛节的规则来约束驾车者,包括对车辆速度的限制等。曾经有一个朋友开玩笑说,在这里驾车的人回到中国肯定会被其他车主甚至交警痛骂,因为这里的规则意识在国内可能就会被认为太死板了,而这里的车速到了国内可能被认为是蜗牛速度而影响其他驾车者。自然,西方人也并非天然就对行人如此友善,友善的背后隐含的是一套严格的惩罚机制。在加拿大,如果驾车者违规撞翻了行人导致交通事故,那么驾车者就得面临银行信用卡被冻结甚至倾家荡产的结局。 国内的情形,我记忆犹新。在湖南大学求学时,走在校园里总有一种不安全感。这也是一个没有校门和围墙的开放式校园,东方红广场既是校园中心,也是交通要道,各种车辆来往如飞。每次穿越路口,都得左顾右盼倍加小心,因为车辆是不会自动地礼让行人的,而且那时候还没有设置红绿灯。每当行人与车辆快相遇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行人停步,让车辆先行,而车主往往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甚至有时不乏骄横跋扈者喝斥欲过马路之学生“找死”。走路的与驾车的,似乎存在一个不平等的等级结构,驾车者的身份和地位似乎天然就比走路的高一等,而享有的权利也要多一份。车成为身份的标志,而不仅仅是一个交通工具。在我就读的那几年,在校园里就发生了数起交通事故,都是学生被撞伤或死于非命。这些车主对待被视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群体尚且如此,可以想象他们对待其他更弱势群体时的霸道。上流社会的人习惯被别人尊重,而不是尊重别人。所谓规则,在他们看来似乎从来就是约束无权无势者的道具,同时也是保证他们的自由行动的权利的工具。 卑诗大学有一个公共汽车站,师生在校园里就可很方便地乘车到市区各地。卑诗大学的学生都有u-pass,可以免费乘车,其实是在学费里扣除了这部分公交车费用。因为大都是学生,所以司机不会要求看乘车卡,除非学生主动出示。由于我不是这里的注册学生,而是访问学者身份,所以每次乘车都必须购票。刚来的时候,一些朋友告诉我从卑诗大学出去可以不购票(从市区回来肯定得购买的,因为司机要查票),说我在这里其实也算是学生身份。我尝试了一次,总觉得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后来就买了一打车票,每张便宜到1.8加元。这里乘sky-train(相当于国内的轻轨)也是无人查票的,自由上下车,完全靠自觉。我就问一个外国朋友,这会不会导致很多人逃票?他告诉我,这种轻轨本来就带有社会福利性质,政府也不依靠这个牟利,所以管理不严。可有时候也会抽查,如果查到乘客没买票,就会罚款数百加元。或许正因为此,真正逃票的人并不多。原来诚信的背后还是有一套惩罚机制在发生作用。 在西方社会里,遵守规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违反规则的人不仅仅会遭到物质的惩罚,也会因信用的丧失而四面楚歌。人们会认为一个能在规则框架里把事情做得漂亮的人是有能力的人,换言之,对人的能力的评价是不能超越社会道德体系与文明规则的底线的。而在中国,有能力的人好像就是能够违背规则谋求利益而又能逃避社会惩罚的人。人们之所以遵守规则,是因为他现在还没有获得可以违反规则而不受惩罚的能力与自由。自由的人早已把规则践踏了,所以相对弱势的人即使被迫遵守规则,也不会对规则有一种神圣的认同感。对于一个人的能力的评价与认定,就成了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超越社会规则而达成目标,而这在西方社会自然被认为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同时运行着两套规则,一套是被弱势者勉强地遵行的文明规则,这也是被主流舆论与意识形态所宣传的一套规则;另一套则是被强势者时时运用的反文明的潜规则,潜规则的核心价值就是《厚黑学》里宣讲的那一套关系学,这套关系学基本上是建立在权钱色交易的基础之上的。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与规则架构就被撕裂成两极,上流在纵欲,底层在虚无,整个社会丧失了基本的规则意识,自由也成了少数人为所欲为的“积极自由”,而多数人不受阻碍地做事的“消极自由”却无从保障,更别谈自我实现的积极自由了。 (本文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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