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说 旅游途中,总免不了购物,有时购得心情舒畅,有时却让人气愤加失望,比如一些“老乡”开的店,往往就不怎么靠谱。在一场“千里遇乡亲”的好戏之后,老板慷慨打折,游客大方掏钱,浑然不知已上当受骗。 今年夏天,我参加了一个由37人组成的老年人旅游团参加南京五日游,出游前家人叮嘱说,旅游购物商店的东西买不得。途中,我也一直很警惕。 有一天,导游在行程中安排了一次购物,带我们去了当地一家玉饰商店。这家店的经理一听我们说话的口音,便用不太标准的山东话说:“你们是山东人吧?这么巧,俺们是老乡啊。”千里遇老乡,经理热情倍增,还招呼我们喝茶,他顺势介绍起自己的身世。经理自称是聊城人,姓董,二十几岁就来南京做生意,现在父亲还住在泰安疗养院。看他说得如此清楚,大家都开始相信了,原来的防备心理也没了。 这家店的经理说,店里所有玉饰全部成本价,老乡们可以随便挑,玉饰全部0.5折,原价两万多元的玉手镯,只卖一千多块钱,标价五六千元的玉石小挂件,以三四百元的价格卖给了我们。眼看老板大出血,全车老年游客开始动心了,大都掏钱买了几件。 如果不是回来后找了懂行的看一看,还真以为南京之行因为遇上老乡而捡了大便宜。但经过鉴定后发现,那些“名贵玉石”每件只值几十块钱。这还真是出游遇“老乡”,坑你没商量啊。 好在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有了旅游法做保障,还要我们再提高警惕,相信上当受骗的游客就会越来越少了。 (王展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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