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王晏坤) 9日上午,烟台市召开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烟台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建生通报了烟台1至9月份事故指标控制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显示,烟台市1至9月份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2起,死亡39人。 张建生通报称,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仍是重中之重,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4起,死亡29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而工矿商贸领域其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33.3%;其中,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另外,水上交通、林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不幸的家庭,虽然严控生产安全,但悲剧仍在不断发生。9日下午,记者从烟台市安委办了解到,第四季度特别是冬季,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多发期,监管任务重。针对第四季度烟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烟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爱军作了安排部署。他提出,烟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尚未整改完毕的1处省级、40处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尽快整改完毕、及时上报销号、早日消除风险。要求10月底前906处废弃矿井要全部彻底封堵,今年应关闭的41处矿山11月底前必须以政府文件公布名单,彻底炸毁填实井筒,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关闭到位。 “每年10月到次年3月,都是渤海湾最不平稳的时期,历史上曾经发生多起海难,教训极为深刻。”会上,于爱军说道。他要求全市交通运输、海事、海洋渔业、港航等部门要强化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在航船舶特别是小型船舶的跟踪管理,严禁渔船超抗风等级、超航区出海作业。 另外,市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予以扣分;同时将此纳入事故责任倒查范围,凡因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县市区政府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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