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9日讯(记者 陈晨) 9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10月1日起,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同时,此次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包括多项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费用。 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国内植物检疫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 其中,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每辆次100元降为70元,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80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此外,多项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费用降低。其中,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2元降为15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91元降为22元;国家铁路局收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0元。同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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