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王伟平) 9日,多位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福山区芙蓉花园小区4栋楼30余户居民都是住的顶层附带阁楼的户型,交暖气费时被告知,阁楼必须与顶层住宅一起收费,否则无法供暖。“我想知道,阁楼收取暖费有什么政策吗?没有供暖设施的阁楼,也需要收暖气费吗?”有市民问道。 芙蓉花园的一位业主称,他住的是顶层加阁楼的户型。“我家房屋面积为73平方米,去交费时发现,需要加收43平方米阁楼的暖气费。”他说,“我家的阁楼是室内阁楼,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供暖设施,应该怎么收费啊?” 记者随后就阁楼怎样收取暖气费的事宜咨询了相关部门。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新开发的楼盘,该公司都要求开发商把供热管网并到顶楼附带的室内阁楼里,并且,阁楼将按一定的标准收取暖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安装散热设施的阁楼,以净层高超过2.2米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为准,按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收取暖气费。无散热设施的阁楼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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