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张瑞环) 近日,德城区法院立案大厅,一位老人在两名派出所干警的搀扶下要求立案,状告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经询问得知,老太太姓赵,今年83岁,自己单独在出租屋住了已近三年,最近刚刚查出患有骨质突出症,无法正常蹲起大小便,为此不敢喝水吃饭,急需家人照顾。但是两个儿子都不愿让老母亲住到自己家里,相互推诿。 诉前调解中心主任郭仁实接办此案。他随即开展“背对背”调解,分别对两个儿子进行说服教育,从母亲的含辛茹苦说到赡养义务,从给孩子们言传身教的影响说到老来难,从母子恩情说到手足亲情,一直说到两个儿子惭愧地低下头,同意出钱送老人去敬老院。 郭仁实通过民政部门联系了几家敬老院,最终有一家同意接收。在去接赵老太时,老太太却改了主意,坚决不去敬老院,要求住在儿子家。郭仁实理解老人的难处,于是,再继续努力做两个儿子的工作。最终两个儿子决定将母亲接回家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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