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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刻间,百辆报废车“灰飞烟灭” |
曹县史上首次大规模销毁报废车,旨在减少大气污染和安全隐患 | |
-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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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县首次大规模销毁报废车现场。 本报记者 崔如坤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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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曹县10月10日讯(记者 崔如坤) 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和报废机动车被碾轧的“吱呀”声,曹县百余辆报废机动车被集中销毁。10日上午,曹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小组在该县青岛南路举行了报废机动车辆销毁活动,这是曹县历史上首次大规模依法销毁报废机动车辆。 10日上午,在曹县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门前的青岛南路两旁,停放着70余辆摩托车、20辆小轿车和一些面包车、客车及农用车等共100多辆,这些车辆均为报废机动车。两辆挖掘机在一旁待命,只待一声令下,将这些报废机动车辆砸碎销毁。销毁后的车辆将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 9时许,报废机动车销毁活动开始,两辆挖掘机开始工作,百余辆报废机动车瞬间被销毁。销毁现场有不少群众围观,交警人员不失时机地向群众散发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资料,并耐心向群众讲解使用报废车辆的危害性。 曹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王磊介绍,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以及减少报废机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特举行该次依法销毁报废机动车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曹县将进一步加大对报废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和无牌无证运输的渣土车辆,依法严管重罚。 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俊福介绍,从今年年初,曹县公安机关就组织刑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警种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路查工作,重点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辆和私自改装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查扣了一批报废车辆。 报废车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多、噪声大,不仅带来了大气污染,而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这些车辆经检验已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无保险、无牌照的报废车辆继续行驶就像一颗颗奔跑在路上的‘定时炸弹’,一旦造成事故,肇事者容易逃逸。”张俊福说,在路查工作中,仅他就发现四辆无牌无照的报废车辆,“司机直接扔车逃逸”。 张俊福介绍,除路查外,交警部门还从源头查处报废车辆,车管所办业务时,对不符合国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直接扣留。另外,曹县还加了报废车辆危害的宣传力度,引导达到报废车辆的车主主动申请报废。 “明知报废车辆仍上路驾驶的,车辆将直接扣留,并给予驾驶人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张俊福说,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车主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并主动申请报废。报废流程为,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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