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莹
今年10月10日是第23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是“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提起精神病患者,人们大多想到疯癫、狂躁、危害等词,社会仍然存在偏见。医生呼吁,请家庭和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与支持。 住院4年监护人不接收 今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的最大亮点就是规定了精神病患者治疗住院和出院的自愿原则。10日上午,记者从莱芜市荣军医院了解到,大部分的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由监护人照看,但是医院里还存在一些病人住院多年,监护人不接收的情况,出院自愿难实现。 荣军医院的医生介绍,医院里有一位患者自2009年被送进医院后,病情逐渐稳定,达到出院的标准,但是因为监护人迟迟不接收,至今仍在医院。这名患者今年41岁,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发病之后,妻子便与他离婚,带着孩子走了。父母已经过世,监护人是他的哥哥姐姐,他们一般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过来看看他,但是并不把他接走。”医生说。至于为何病人回家难,医生很无奈地说,一是很多病人没有经济来源,回家之后无法生活,有些病人因为疏于照看甚至会去捡拾垃圾,二是病人的自制力比较差,出院后很多病人会认为自己没有得病或者已经治愈,从而出现不按时服药、漏服的情况,不利于后续的治疗;从监护人的角度来说,这个病人没有父母可以照看他,而他的哥哥姐姐都有各自的家庭,没有精力去管他。“每个病人出院都按照严格的程序,我们不会在没有监护人接管的情况下让病人出院,所以四年了,他一直住在医院。” 社区康复暂时难实现 《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荣军医院副主任医师杨秀成介绍,莱芜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病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会定期随访,指导病人用药,医院的任务则是对社区、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 医院为病人购买了跑步机、音乐播放设备,护士会定期带领病人做操锻炼身体,医院还曾经召开过趣味运动会,医生与病人一起参加游戏互动,这些都是针对病人的康复治疗。但是离开了医院,这样的康复治疗也就不存在了,因为在莱芜这样的社区康复机构尚属空白。作为整日与患者打交道的医生,杨主任希望建立社区康复机构,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济南市建立了社区康复机构,但是规模不大,莱芜暂时还没有社区康复机构。现阶段建立社区康复机构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需要场地、设施还有专业医护人员。即使有了社区康复机构,有可能距离比较远,但是不可能让病人单独去,仍需要家属陪同,所以需要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支持。” 医生希望社会 给予患者就业机会 在与杨主任的沟通中,他强调最多的是,精神病患者是弱势群体,社会应该消除对他们的偏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理解。 家庭支持是帮助精神病患者战胜病魔的最主要因素。“虽然现在国家对精神病患者的帮扶政策很多,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但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治疗费用仍是沉重的负担。”杨主任说,在一些私立医院,每个月的治疗费用高达五千元左右,这让很多家庭难以承担,从而失去了对患者照顾的信心和耐心。医院是一个封闭的环境,患者们需要走出医院、融入社会,恢复社会功能,这时候家庭的作用十分重要。“我们这里有个病人家属就做得很好,一般家属只在中秋节、春节来看望患者,但是这个患者的哥哥每个月都会准时过来,带他出去理发、吃饭,给他买水果,患者每次见到家人都很高兴,有助于他的康复。有些病人在这里住院的时间比较长,他们会想家,渴望亲情。” 社会的帮助对于精神病患者也是必不可少。杨主任说,虽然莱芜有不少福利企业,但是这些工厂更乐意接收肢残患者,不愿意接受精神病患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他们会有危害性。但是能达到出院条件的患者,他们的病情比较稳定,有一定的自理能力,”作为医生,他希望社会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就业机会,让他们得到工作的锻炼机会,能够融入社会。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据了解,自愿住院的患者以抑郁症居多,那些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患者大多还是由监护人送进医院。在此杨主任提醒,出现精神方面的疾病一定不要讳疾忌医,也不要听信所谓的“包治”广告,那样会贻误病情。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坚持正规治疗、维持正常用药,治疗效果还是很好的。 驻莱芜某部队官兵到荣军医院给优抚对象过生日。 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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