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5日讯(记者 谢晓丽) 日前,聊城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对聊城市14个示范镇的户籍改革、住房保障、产业集聚等方面都有所规划。示范镇建设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小城镇落户人员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登记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和已在镇内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聊城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14个省市级示范镇包括5个省级示范镇和9个市级示范镇。《关于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城镇创业,鼓励镇域及周边农村农民进镇经商办企业,鼓励农民在城镇购房置业。加快镇驻地及周边村庄整体改造,建设住宅小区,吸引农民进镇落户。 加快户籍改革力度,与小城镇落户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并实际随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已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的进镇农民和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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