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辉 张颖) 记者从开发区管委获悉,开发区2012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近日获批,587艘渔船共获得补贴油量1.54万吨,补助资金5984.33万元。其中,捕捞渔船470艘补助5824万元,养殖渔船117艘补助160.33万元。 据介绍,目前,开发区正进行公示,公示环节后,符合条件渔船的补贴资金将直接汇入渔民银行账户,10月底前可全部发放完毕。据悉,自2006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开发区累计获得补助资金近3.6亿元。 据了解,并非所有的渔船都可领全额补贴。捕捞渔船测算分配主要以渔政指挥系统内的渔船数据为依据,组织渔民申领油价补助。对违反《渔业法》相关规定的,按政策规定予以扣减;对作业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申报。养殖渔船测算分配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关于加强养殖渔船管理的通知》,养殖渔船依据养殖证记载养殖水域面积实行总量控制,并与养殖证一一对应。养殖渔船申报燃油补贴时,依养殖证记载养殖水域面积按每公顷不超过1.4千瓦核定,超出部分不予发放燃油补贴。渔船未按照国家政策和省政府文件规范管理的,不再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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