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晓东 刘蒙蒙)9日凌晨两点多,昌邑市民庄先生拉着3000只鸡送往滨州一家食品企业,可在半路上却被一伙人拦截,一车鸡被抢走。可当庄先生向警方求助时,警方却以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事情发生在10月9日凌晨两点多,家住昌邑市石埠镇庄先生像往常拉着一车3000只活鸡准备送往滨州博兴一家名为山东顺源食品有限公司。不料当他刚行至石埠镇潍莱高速入口处就被路边2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拦住了供货车,并有人爬上车搬运活鸡。发现事态不对的庄先生当即报警,随后赶来的石埠镇派出所民警控制了现场,不过在询问了解情况后,民警称此事为经济纠纷,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在阻止自己的鸡被抢的过程中,庄先生了解到,抢鸡的人和他一样是做活鸡买卖中介的,而且同样与山东顺源食品厂有业务来往,而且该食品厂拖欠他们的货款。“食品厂欠他们的钱,和我有什么关系?也不能抢我的货呀!”庄先生不解地说,可是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无法阻止20多人一起抢鸡,无奈之下,庄先生于当天早上7点左右第二次报警。当地派出所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询问,并做了笔录。但是当庄先生做完笔录再回去的时候,车上的鸡全没了。 1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劫鸡”的供货商姜先生,姜先生说,山东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欠他30万货款迟迟不给,才使他决定“劫鸡”,当时庄先生的车上坐着厂方的业务员,而且装车前已经开了收购单,他认为,这车鸡已经是厂子的货了。 昌邑市石埠镇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表示,就是因为当时庄先生的车上坐着食品厂的业务员,他们才将此事认定为经济纠纷,并让当事人协商解决。由于厂方与姜先生存在经济纠纷,姜的行为构不成抢劫,最终决定不予立案,如果双方达不成共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1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滨州市博兴县山东顺源食品有限公司,一名郝姓负责人说,姜先生所说厂方欠其30万货款一事确实存在,但姜先生应该以合理的方式找厂方催款,而不应该扣押其他供货商的货物。 对于被“劫”的3000只活鸡,该负责人表示,厂方未见到货物,其所有权也不归厂方,更不会对此事负责。据庄先生反映,姜先生最近几天凌晨仍旧蹲守在石埠镇潍莱高速入口处,庄先生已经不敢再经此处向厂方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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