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10月15日讯(记者 张朋) 15日上午,东明县殷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东明县三八路和五四路上,有部分环卫工人直接将打扫的垃圾焚烧掉,烟雾很大。 “一般在早晨七点到七点半之间,焚烧时,居民区和街上烟雾腾腾的,焚烧塑料纸产生的有毒而刺鼻的烟雾呛得人透不过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非常大,特别是对老人和小孩。”殷先生说,这种情况存在了一段时间,希望有关部门赶紧解决。 11时许,记者联系到东明县环卫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市民还是环卫工人,都不允许在城区内焚烧垃圾。以前曾有人向他们反映环卫工人焚烧垃圾的情况,他们对此做过相应处理,可能由于环卫工人更换比较频繁,不排除部分新上岗环卫工人对于规定认识不到位。他表示,将会继续加强宣传,增强环卫工人意识,坚决查处县区内随意焚烧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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