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15日讯(记者 马明 通讯员 高焕民) 15日,记者从枣庄市财政局获悉,为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枣庄市财政部门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 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起,中央和省已取消和免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中央和省已取消、免征和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枣庄市财政部门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所涉及的执收编码予以停用,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停征所取消的收费项目,并办理有关单位财政票据缴销手续。 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凡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暂停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和暂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凡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收取;凡省授权市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市级最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此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要求各类涉企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的文件名称、编号和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相关内容,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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