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盗窃打工父亲“埋单”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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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栾强) 父亲在工地上出大力,无人管教的15岁少年聂某到网吧上通宵,趁他人熟睡,偷走一部价值2080元钱的三星手机和520元现金。自己被处罚,父亲也为他“埋单”赔偿他人。
  聂某今年15岁,跟随父亲从黑龙江来威海打工。父亲平日里在工地出大力干重活,无暇顾及聂某,聂某不思父亲辛苦,也不争气。20日凌晨,聂某在网吧上通宵,看见对面一人的电脑桌上放着一部三星手机和一沓钱。21日早晨5点,聂某看到对桌那人睡着,起身来到他身后。聂某没有马上下手,先在人家身后观看了一会视频,又伸手去摸桌上的手机,磨蹭了约15分钟,见那人没有反应,聂某下手拿走了手机和手机下的520元钱。失主王某醒来发现手机和现金不见了,报了警。
  涝台边防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涉案人登记为“兰某”。通过技术,民警发现“兰某”在东城路某网吧。找到“兰某”时,民警发现他不是身份证登记的“兰某”。
  聂某供认,自己此前在父亲打工的工地上捡到了这张身份证,以后用此身份证登记上网。聂某称自己多天没吃饭,想偷钱买饭吃。520元钱,聂某花得只剩下了400元,手机也找不到了。聂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罚200元,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天。聂某没钱,除了缴纳罚款,他的父亲还赔了王某5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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