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供暖补贴28日起发放
时间截至11月3日,失业和下岗人员每人313元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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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卢诺) 20日记者获悉,2013年度淄博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将于10月28日—11月3日集中发放。失业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钱。
  据了解,今年对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为: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发放范围为,户籍在张店区或高新区的下列人员: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补贴由清算组负责发放;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其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及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于2013年9月30日前进行年度审验,档案在人社部门代存)。原市属以上企业的失业人员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发放。张店区、高新区所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失业保险金存折。张店区、高新区的区属企业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尚未再就业(人社部门代存档案)的失业人员按原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由张店区和高新区民政部门直接打入存折。
  据了解,此次补贴发放时间定为2013年10月28日—11月3日集中发放。工作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市级发放地点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乘坐2路、12路、127路、132路、167路、168路等线路公交车可达。咨询电话:12333。张店区发放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和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各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领取。咨询电话:2286787、2286289、21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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