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穗IC借记卡“开卡优惠、开卡有礼”活动。 1.活动对象:2013年4月1日-2014年3月31日,所有开立我行金穗IC借记卡(不含惠农卡)的客户。 2.活动设置: (1)开卡优惠活动:活动期间,金穗IC借记卡贵宾卡开卡免年费和工本费,持磁条卡换金融IC卡免收换卡工本费,持存折换开金融IC卡(将存折账户销户并新开IC借记卡)免收开卡工本费,活动期间新开立磁条借记卡和新开立存折账户不参加此项优惠活动。 (2)开卡抽奖活动:凡在活动期间办理金穗IC借记卡(不含惠农卡)并成功收取年费的持卡人,均有机会参加抽奖。该活动每季度1期,每期抽取中奖客户5000名,奖励价值30元的礼品一份。 (二)金穗IC借记卡“消费积分、消费大礼”活动。 1.活动对象:开立金穗借记卡并进行消费的客户。 2.活动设置: (1)金穗借记卡统一营销活动。对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金穗借记卡累计消费积分排名进入全国前2000名的客户进行奖励。 (2)金穗IC借记卡贵宾卡统一营销活动。对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金穗IC借记卡钻石卡、白金卡和金卡持卡累计消费积分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的客户进行奖励。 (3)金穗IC借记卡消费有礼活动。对活动期间每季累计消费积分全省前20名的客户进行奖励。 3.活动安排: (1)金穗借记卡统一营销活动。金穗借记卡累计消费积分排名进入全国前500名的客户可获得参加投资考察、珠宝鉴赏或新年音乐会等集中答谢活动的机会;第501名至第800名,回馈价值1500元加油卡;第801名至第1200名,回馈价值1000元加油卡;第1201名至第2000名回馈价值500元的加油卡。 (2)金穗IC借记卡贵宾卡统一营销活动。活动期间,以累计消费积分满200万分(消费1元积1分,下同)为起始标准,对进入全国消费积分前50名的IC借记卡钻石卡持卡人回馈“传世之宝”10g金钱一枚;以累计消费积分满100万分为起始标准,对进入全国消费积分前100名的白金及以上级别IC借记卡持卡人可回馈“传世之宝”5g金钱一枚;以累计消费积分满50万分为起始标准,对进入全国消费积分前200名的金卡及以上级别IC借记卡持卡人可回馈“传世之宝”3g金钱一枚。对同时获得金穗借记卡统一营销活动奖励的卡号不重复奖励奖品。 (3)金穗IC借记卡消费有礼活动。活动期间,凡使用金穗IC借记卡消费,每季累计消费额全省前20名的客户进行奖励,该活动总计4期,每季度1期,每期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的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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