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通讯员 马红磊 盖睿 记者 赵树行) 近日,无棣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公告栏及门户网站,依法公布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名个人、1家法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记者从无棣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这次被公布的名单中,2名被执行人采取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执行,另外2名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四例案件涉案标的额共200余万元。 据一位办案法官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录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还将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征信机构等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制裁。为对不讲诚信的法律“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凡是被列入该名单的“老赖”,都将被暴露在阳光下,在产权登记转让、出入境审批、工商登记、行政审批、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信贷、政策扶持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同时,无棣县人民法院还将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拘留、强制执行等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且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使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10月1日起,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会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提高失信成本,倡导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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