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华 由于一些银行与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很多储户、尤其是老年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经常会遇到不经告知就被投保某个险种的情况。例如10月15日和18日,齐鲁晚报分别以《五年了,能否退保成了心病》、《银行里卖保险 存款投保分不清》中,连续报道了类似“新闻”,结果引起市民纷纷来吐槽,反映自己或家人曾经遇到过和“魏大爷”如出一辙的经历。 去年,笔者和妻子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同样遇到过这种奇怪的事情。当天,银行工作人员不但要求我们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还要求我们将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他详细情况填在一张表格里。幸亏此前妻子曾经在储蓄所工作,对于银行的这些做法,她虽然不明就里,却明显感觉有诈,于是干脆停下来和我商量还在不在这家银行办理储蓄?笔者立刻回答:走,到其他银行看一看!结果,另外一家银行并没有要求我们填多余的个人信息。事后,妻子专门找到昔日同事,一问才知,原来银行是在“强强联合”代人办保险。 保险业务员在银行扎点推销保险业务,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且不说,单就“唬”假“唬”威、混淆视听的结果和不断产生的纠纷而言,相关部门就应该管一管,至少,他们应该认真发挥监督作用,不能放任自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利用“脑筋急转弯”欺骗储户,利用“生米做成熟饭”蒙混过关,难怪大家有牢骚,搁谁谁能高兴在不知情中稀里糊涂把存钱办成保险? 正常情况下,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开展业务老百姓肯定不会反对。问题是,但是能不能事先把情况说明?假如不是靠“模棱两可”、甚至是“雾里看花”的手段误导一些客户将普通的存款办理成保险业务,我想,违约赔偿的矛盾就不会反复发生。作为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有关监察部门,应该拿出一个既不伤害广大储户,又能利于银行保险发展壮大的措施,只有这样,群众才能满意,类似事件才能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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