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程凌润) 23日,记者从环保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上获悉,莱芜市城管与环卫、卫生、房管等部门签订了防治露天焚烧责任书,严禁在市区内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产生异味的物质。 23日,莱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召开环保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公布了城管部门开展环保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严禁市区内乱焚烧行为,禁止焚烧树叶、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废旧塑料、油毡、沥青等产生异味的物质。”莱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姜军民介绍,方案除了对乱焚烧现象进行制定了严格规定外,还提出了扬尘污染治理措施。 城管部门将配合住建委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各施工单位采取洒水作业、设置围挡、硬化出入口、清洗粘带泥土车辆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禁止施工现场车辆带泥土上路。同时,城管部门还监督所有运输煤炭、矿粉、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严格按划定的专用路线行驶,并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沿途泄露遗撒,实现运输渣土物料车辆100%全覆盖。 此外,城管部门还将配合市住建委等部门淘汰建成区内的燃煤锅炉,禁燃区内限期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期间,莱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还与环保、卫生、房管等部门签订了防治露天焚烧责任书,该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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