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金融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立足胶东半岛、辐射省内及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打造山东金融业重要一极。 1.金融业增加值 2015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以上。2017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以上。 2.银行业 2015年底,全市银行机构存款总量达到7500亿元,贷款总量达到5000亿元,银行资产规模达到9300亿元。2017年底,全市银行机构存款总量达到10000亿元,贷款总量达到6000亿元,银行资产规模达到12500亿元。 3.上市公司 2015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5家,募集资金超过450亿元。2017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50家,募集资金超过600亿元。 4.保险业 2015年底,全市保险密度(人均保费)达到2200元/人,保险深度(保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2017年底,全市保险密度达到26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