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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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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起,从工商系统开始,我国的工商、质监等部门相继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多年来,对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扯皮推诿问题日益凸显,将这些部门下放地方统一监管、明确地方政府的第一责任提上了日程。 本报记者 高扩 起源:1998年工商率先推行垂直管理 为了彻底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我省25日正式下发通知,决定将工商、质监重新划归地方管理。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的垂直管理始于1998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在1998年11月24日批转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省以下工商部门垂直管理的模式正式确立。 1999年以来,包括工商部门,质监、国土、药监部门都相继实施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所谓“垂直管理”,是指“人、财、物、业务”垂直到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将职能部门的“乌纱帽”和“钱袋子”,从地方政府手里收回到上级主管部门手里。 贡献:曾破除市场封锁 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在当时主要是为了加强中央政令在工商、质监领域的权威,增加工商、质监的执法独立性,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封锁的干扰。青岛市质监系统一位官员分析,近年来,在食品安全领域频发的事故,使人们对垂直管理模式渐渐产生了怀疑,所以工商、质监重新下放地方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种呼声在国家层面终于有了回应。2011年10月,国办发[2011]48号文推出,文件称,目前形势下,工商、质监部门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担忧:一些特定企业恐免于检查 工商、质监取消垂直管理,并非未引起业内人士的担忧。“工商质监体系本来就有地方政府想拉过去管理的问题。地方政府有了这个权力,就可以要求其不得检查一些特定企业和开发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的两位官员在网上公开表示了对地方保护主义重新泛起的担忧。 上述两位人士表示,食品安全之所以管理不好主要问题不是在于市里没有权力部门来管理,相反是因为市级政府很多部门没有完全尽到管理的责任,为了各自的部门利益推诿扯皮。因此有必要把市级稽查和执法部门合并,这样就可以解决管理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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