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称,小丽的悲剧并不是偶然发生,事件中的十多名男子借结婚闹伴娘这种形式,在实施侵害时有一定主观意愿,并伴有一定恶意,属强制猥亵妇女。他们直接侵犯了小丽的权益,如无法取得当事人谅解,就应该得到实刑。 杨永涛说,闹伴娘一旦超出“底线”,往往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该事件已对小丽身心造成伤害,小丽可就精神损失单独提出赔偿,也可刑事附带民事一起诉讼。” 杨永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杨永涛提醒,即便是风俗,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报记者 张伟 见习记者 薛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