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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口广场停车被撬,谁负责?
地下车场未交付只能停外面,因没签合同物业无需担责
  • 2013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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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李园园) 25日一大早,家住芝罘区越秀·星汇凤凰小区的盛先生发现,停在小区门前广场的面包车被撬。盛先生认为,地下停车场未交付使用,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门前广场上,出现问题后应由物业负责。但物业、开发商认为自身都没有责任。
  据盛先生介绍,6月下旬开发商把房子交付给业主,但交付时小区配套设施、绿化等并不完善。考虑到结婚着急用房,盛先生便接了新房,如今已装修完毕。过去将近4个月时间,小区地下停车场仍未租或售给业主。虽然地下停车场可以暂时供小区居民使用,但一般下午6点半至上午9点之间,从住户直达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关闭,多数业主选择把私家车停在小区门前的广场上。
  25日,正准备开车上班的盛先生发现,停在小区门前的面包车被撬开。他报了警,但是小区门前广场的监控未能监控到此处。“虽然丢的不是贵重东西,但车停在小区门前的广场上,物业就应该有责任。”盛先生说,若是小区地下停车场交付,也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
  越秀·星汇凤凰小区的物业经理王先生王称:“开发商还没有把小区地下停车场交付给物业,而业主也没有和物业签订任何有关停车的合同或协议,业主自愿将车停在小区门前广场上,出现问题物业不负责任。”若是警方需要物业配合,物业会全力配合。
  越秀·星汇凤凰销售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小区地下停车场还未通过验收,目前还不能交付给业主。业主把车停在小区门前广场被撬,开发商没有啥责任可负。
  那么,车停在小区门前广场被撬,谁该负责任呢?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称,双方没有合同约定,业主的停车问题都没有委托给物业企业,物业没有看管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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