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可海) 在商场花1150元买的新包,里面竟有一张返修单,消费者认为商场以次充好,把二手货当新品卖给自己。经市南工商人员调解,商场赔偿消费者500元。 10月20日,市民黄女士在香港中路一家大型商场花1150元购买了一个真皮手提包,回家后,黄女士发现皮包的保养说明里竟包着一张返修单,单子上注明返修时间为8月,返修原因是底部有划痕,影响销售,上面还有商场部门经理和皮包厂家经办人的签字,花高价买来二手货,这让黄女士很是气愤。次日,黄女士找到商场讨要说法,商场部门经理解释称是厂家配送货时将返修单装错了,包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对于商场的解释,黄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商场将带有返修单的包以新包的价格卖给她,让她难以接受,黄女士将商场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辛家庄工商所。 经调查,黄女士的投诉属实。工商人员指出,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包确实属于二手货,商家的行为则属于欺诈,应该为消费者退一赔一。鉴于该包从外表看不出质量问题,商家应适当补偿消费者。 经调解,26日,商场赔偿黄女士500元,黄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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