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记者采访了淄博热电集团的一名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开收据只是一种权宜行为。因为缴取暖费的时间多集中在10月份,这一个月的时间内每天都会有大量居民到收费处缴取暖费,收费工作人员工作量很大,一个一个地开发票很慢。而且,收费的是客服部门,开发票的是财务部门,两个系统统一运作比较麻烦。所以就等居民集中缴费一段时间,统一统计并开具发票。”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说:“每年政府给予供暖企业的补贴是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的。按照发票的数量来给予补贴。所以,即使市民不需要这些发票,我们也会如数开具发票的,不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 对供热企业的解释,不少市民并不认同“缴费的多不能成为不给开发票的理由,只能说明供热企业服务不到位,现在大家都这么忙,补领发票还得再跑一趟,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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