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27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关祥国) 债权人杜杨在向担保人张某索要债款未果后,非法拘禁张某之妻,并在拘禁过程中将其杀害。10月23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杜杨执行死刑。 杜杨与史某存在借贷关系,杜杨为债权人,史某为债务人,张某为债务担保人。后史某跑路,杜杨多次找张某索债未果。2011年3月25日18时许,杜杨驾车尾随张某之妻黄某,在滕州市某处将黄某骗至车内,要求黄某联系张某还钱,黄某拒绝配合。杜杨遂挟持黄某至自己租住处的储藏室内。次日6时许,杜杨听见储藏室外有人走动,黄某此时也大声说活。因担心事情败露,杜杨遂用绳索猛勒黄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杜杨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杜杨在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过程中起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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