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刘国军 庞磊) 见女友送前男友回单位宿舍,少年醋意大发拔刀刺伤“情敌”。日前,芝罘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90后”林某与女友汪某正在热恋中。这天,两人从练歌房出来正准备回家。汪某突然接到在莱山区工作的前男友吴某电话,说因请客将钱花光了,让她帮忙找个住处。汪某决定将吴某送到她单位宿舍住一晚,便独自带吴某回宿舍。 见女友将其前男友带走,醋意大发的林某越想越不是滋味,便打车追上女友和吴某。几句话后,林某和吴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厮打。林某拨出水果刀,向吴某捅了数刀,分别刺向吴某的左胸部、背部。经法医鉴定,吴某躯干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事后,林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损失。 芝罘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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