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牟永来) 28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近日启动,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评,参评材料审核合格后,集中统一上报;市直有关高校参评材料直接报送。 参评条件需为近5年以来毕业且在山东省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评企业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所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企业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时发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不偷税漏税,无诈骗等违法犯罪记录,为社会和员工所认可,企业信用良好。 山东省人社厅将确定30名“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入围名单。并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30位入围人员进行评选。根据专家票和网络人气票的投票结果,确定10名山东大学生创业之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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