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季振国) 28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德州将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实现课程、资源共享。试点学校学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测试后互转学籍,颁发转入学校毕业证书。 为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沟通衔接,德州市将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培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试点学校将整合课程资源,合作开发交叉课程,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教育课程,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职业认知教育,增加职业规划、职业认知、技能培训等职业类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将加强基础文化课程建设。 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共享,普通高中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图书馆、运动场等可对中职学校学生开放,为中职学校学生提高文化素养创造条件;中职学校实训设施设备、实习实训中心或基地等可对普通高中学生开放,为其开展职业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便利。允许和鼓励优秀师资分别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兼课,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按照自愿原则,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测试后可从普通高中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从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学习。原则上转学应在一年学习后进行,根据学习能力基础转入合适年级,学生在转入学校继续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将颁发转入学校毕业证书。 试点学校之间应允许学生互相选修课程,普通高中学生在职业学校修习相关课程获得学分,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可免修普通高中相关选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普通高中修习文化课程获得学分,可免修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文化课程。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的文化课程或技能课程学分可计入转入学校学分,免修转入学校相关文化课程或综合实践课程等。 “这是继‘3+2’、‘3+4’后再一次打破隔在高中和中职之间的一堵墙,实现两者互通。”德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工作人员说,目前德州市正在确定试点学校,预计明年或可实现试点学校间高中与中职的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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