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贺莹莹) 27日,德兴·丰泽园小区市民向本报反映称,今年在自己交取暖费的时候,由于去年未交费取暖,所住的小区向自己索要百分之十的热损费,不知道是否合理。据了解,该小区为地源热泵供暖,收取百分之十的热损费属合理行为。 28日,记者了解到,对于小区未供暖的居民,小区供暖部门会把为缴费用户的阀门拆下来,“去年邻居交了一百元,今年怎么就成了百分之十了呢,而且这100元和百分之十到底是什么费用。”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有人说是安装费,还有人说是蹭热费,可是市里集中供暖的好多部门都没有收取。 记者咨询了小区的供热部门土产公司,该部门是通过审批申请的地热泵,然后对丰泽园小区供暖,去年供暖的时候,为了防止偷暖,供暖公司把未缴费的用户,关闭拆除阀门。“去年交的100元也是蹭暖费,只不过好多居民误以为是管道安装费,所以我们今年按照规定执行。”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供暖居民周边有未供暖的,这会影响本身已供暖的居民供暖质量。 记者咨询了德州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有部分热源企业未收取热损费,但是德价法94号文件已作出规定,收费是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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