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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时间将不能补领供暖补贴 |
符合条件的市民抓紧时间去领 | |
-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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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1029/Y06/Y06_0074.jpg) | ▲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民排队领取供暖补贴。 本报记者 王鑫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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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罗静) 每年都会有符合领取供暖补贴条件的市民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领取补贴。而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工作人员介绍,错过集中发放补贴时间的市民,不能再补领补贴。 今年70岁的朱女士是第一次来领取供暖补贴。“我是替我女儿来领补贴的。”据了解,朱女士的女儿在其工厂破产后就去青岛打零工,已经有七八年了,一直都不知道有这个政策。 “今年我从报纸上看到这个领取供暖补贴的政策,赶紧跟我女儿说了,她让我来替她领。不知道以前没有领的补贴能不能补回来?”朱女士问。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供暖补贴每年都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发放。如果错过了、忘记了或者不知道这个政策,那么财政也不会另外拨款让市民补领。“供暖补贴都是财政部门分批发放的。我们每次都是领出一部分来给市民发放。用完一部分不够了再去领。” 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市民一定要多关注这方面的政策信息,在补贴集中发放的时间内及时领取供暖补贴,否则将不再另外补发。此次供暖补贴发放时间为10月28日—11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领取补贴时需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管理)合同书。 共设21个发放点 方便市民领补贴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卢诺) 本着就近领取、随到随领的原则,淄博市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高新区设置供暖补贴发放点21个,投入工作人员89名。 据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工作人员介绍,供暖补贴的发放采取电脑审核、专人登记和专人管理资金的办法,通过升级网络平台、完善基础数据库,大大提高了发放效率和准确率,科学进行审核认定。同时,还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发放机动组,确保突发状况下发放工作仍能够顺利进行。 市级发放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乘坐2路、12路、127路、132路、167路、168路等公交车可达。张店区发放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和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各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领取。咨询电话:2286787、2286289、2180298。高新区发放点:市高新区建行二楼保险处服务大厅(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对过)。咨询电话:358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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