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姜卫明) 为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涉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其中,11家单位的涉水产品不达标,单位被限期整改。 据了解,本次检查重点是商场、专卖店销售的涉水产品(饮水机、净水器、输配水设施等)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批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证、物不符现象,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是否宣传保健功能、宣传疗效等内容。 截至目前,已检查大型商场(超市)6家,专卖店9家,涉及10个品牌、200余件产品。对检查中存在标签标识不全、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的11家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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