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建立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社会救助方面已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保障不完善、落实不力、制度“碎片化”等问题。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重在扶危济困、救急救难,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确保使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责,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核查监管和相互衔接,提高救助工作科学性。对不依法履行救助职责,以及骗取、挪用、侵占救助款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完善,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公正、有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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