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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遭乘客拿枪指头 |
乘客因吸毒产生幻觉,威胁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 | |
- 2013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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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芝侦宣
一男子吸毒后产生幻觉,老感觉有人要杀他,2次换乘出租车,并拿出手枪威胁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门口,亲手将自己送进了“局子”。 被枪指头,出租司机吓坏了 检察官释法: 非法持有枪支 系犯罪 9月30日上午9点多,一辆出租车连闯多个红灯后一个急刹车,停在南大街派出所门口。出租车司机敞开车门跑进了南大街派出所后说:“我是出租车司机,车上有一名男子拿着枪指着我头,逼着我把车开到派出所。”南大街派出所的多名民警立即跑出派出所,这时原本在车上的那名男子也下了车。他焦急地对民警说:“警察同志,有人要害我,帮帮我。” “枪在哪里?”“抱头蹲下!”民警话语刚落,便将男子围住。经搜身后,并没发现枪支,便将男子带进了派出所。 此时,2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小陈被吓懵了,等他缓过神后对民警说,“我在芝罘区化工路与幸福南路路口,拉上了两名男子,上车后两人也没说目的地,一直让拉着在街上乱转,转了一会儿后,一名男子说有事就下车了,车上只剩穿灰色T恤的男子。他说有人跟踪他,要害他。”可小陈多次看过后视镜,并没有发现可疑车辆,但让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穿灰色T恤的男子拿出手枪指着他的头,让他闯红灯,然后把车开到派出所。 座位底下搜出左轮手枪,男子系吸毒产生幻觉 男子在派出所内仍不断和民警说,“他们要害我,要杀死我,他们一直跟着我……” “看他的样子不是很正常,像出现了幻觉。”民警说,随后对男子黄某进行了尿检,结果证实黄某确实吸食过毒品。数小时后,黄某清醒了,发现自己竟在派出所里。 据黄某交代,9月29日晚上,他开车从济南回烟台,到栖霞后,就去了一位朋友家里,用自制的冰壶吸毒。9月30日清早,他驾车回烟台,行至福山区高速路收费站时车坏了,就喊朋友来接他一起乘出租车回市里。上了出租车后,黄某感觉出租车司机不对劲,隐约还感觉有人在后面跟着他们。之后他们又换了一辆出租车,可仍觉得后面有人跟踪,这才让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后,他将枪藏在座位底下。果然,民警在出租车座底下搜出一把左轮手枪,转轮弹仓内装有6颗子弹。 枪从何而来呢?对此黄某称,枪是在龙口的街上,花8000元向一位陌生男子购买的,已无法联系到那名男子。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批捕。 据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枪支、弹药本身具有较大的杀伤力与破坏力,一旦向社会流转扩散,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安全感。所以,我国对枪支的法律管理非常严格。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就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买卖枪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醒市民,枪支弹药是我国法律设定的高压线,不要轻易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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