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30日讯(记者 邹俊美) 近日,聊城市出台《聊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市级督导方案》,已陆续展开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据了解,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聊城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根据督导方案,普查员将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上门调查,普查对象需要按照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的填报核查台账和普查表,并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质监部门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财务报表、个体户业务收支资料、统计台账、单位公章。 据了解,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列》,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2013年在全国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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