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史清洋) 10月30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全市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可分档领取100元、2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全市约有1.3万名老人可享受此项政策。 具有德州市户籍、年龄在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0-99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老年人都可申请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其中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老年人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10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自2012年起,每人每月均已领取300元的长寿补贴,不在此次政策补助范围内。 根据要求,高龄津贴由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按月发放。县(市、区)民政部门可与低保金同步发放,分别标注,也可单独为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办理高龄津贴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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