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李榕) 10月30日,家住齐河县晏城镇的田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的孩子出生近5个月,有合法的二胎生育证明,妻子因身体原因不能做绝育手术,正因为不做绝育手术,齐河县晏城镇计生站拒绝在准生证上加盖公章,致使孩子至今无法落户。 “前后跑了很多次,齐河县晏城镇计生站称不做绝育手术不给孩子落户。”田先生称,今年6月7日孩子出生,有合法的二胎生育证明,但齐河县晏城镇计生站拒绝在准生证上加盖公章,致使孩子至今无法落户。据田先生介绍,因生育的两个孩子均为剖腹产,致使妻子盆腔粘连,济南市市立四院妇产科医生不建议做结扎手术。孩子出生近5个月,没有户口,办理新生儿保险等都受限。“我曾咨询过山东省计生委,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不允许强制进行结扎,尤其与落户口挂钩属于违规。” “德州一直将节育这项工作纳入考核中,对一胎进行放环,二胎进行结扎。”齐河县晏城镇计生站赵姓工作人员称,山东省计生委6月份左右曾下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长效避孕措施包括结扎、皮埋、放环等方式。“通知中虽然没有提到‘一胎进行放环,二胎进行结扎’,但在实际工作中一直执行一胎放环,二胎及二胎以上结扎。”该工作人员称,田先生的妻子因身体原因无法进行结扎,可由田先生本人进行结扎手术。“他属于二胎,不结扎就不能盖章,一直是这个流程。” 田先生称,因妻子身体状况不好,一家的重担都落在自己身上,一旦自己做了结扎手术,至少半个月不能干体力活,一家三口无人照顾。“国家采取节育措施,但没有规定生育两个子女的就必须要做绝育手术。节育包括结扎、放环等方式,我们可以进行放环,为什么非要结扎呢?”田先生说。 “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采取结扎、放环等节育措施。”德州市计生委工作人员称。对于像田先生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只进行放环手术,以及“不做绝育不盖章”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她暂时不方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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