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杜长青) 10月3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2012年全市共发生因电动车引起火灾16起,基于电动车引起的火灾隐患,近期,德州市消防支队对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储藏室、楼道等电动车存放地点进行摸底排查。 上午9时,在德州市印染小区一居民储藏室内,充电电源是从对面的居民楼上接入储藏室,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旁,堆积着大量纸箱子、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中,还摆放着一桶汽油。“晚上睡觉之前就充上电,早上7点去上班时才将电源拔掉。”一位居民说。 “用户一般将电动车停放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晚上8时左右开始充电,凌晨2时左右基本充满,再继续充电,电池、充电器就可能因过充、发热引发火灾。”消防工作人员介绍,一旦火灾发生后,火焰和烟气很快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同时塑料车壳和海绵座垫燃烧产生有毒烟气,吸入后易导致人员伤亡。 据了解,电动车火灾大多是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负荷、插接件接触电阻过大、元器件高温等引发,其中约有80%发生在充电过程中,亡人火灾几乎全都发生在电动车充电时段;其中致人伤亡的事故中,约有90%是因电动车停放在门厅、过道等堵塞疏散、逃生通道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