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曹思扬) 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劳动预备制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青工作、升学、参军、创业,可按年度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 据介绍,城乡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均可到青岛的技工院校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参加青岛统一组织的2—4年制劳动预备制培训。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劳动预备制人员按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一年内与青岛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军入伍、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以及在青岛自主创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年度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其中,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人员,免除学费学年不补贴培训费。 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毕业后申领补贴时限为毕业后12个月内,青岛户籍劳动预备制人员向户籍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补贴,非本市户籍劳动预备制人员向就业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补贴。30个工作日内可领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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