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徐莹 通讯员 司秀红) 7月份至9月份,莱芜市卫生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性执法检查,自10月22日起,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市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复查。 在前期综合性执法检查中,针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检查人员下达了书面整改意见并责令各医疗机构限期进行整改。为了解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卫生监督所对其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对照综合执法检查整改稽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梳理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各医疗机构对相关诊疗科目、人员资质进行了注册登记,加强了病历、处方、特殊药品的管理,特别强化了院感控制和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并投入资金对相关科室进行了流程改造。通过综合执法检查,全市大中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有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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