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30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王浩) 近日,台儿庄区法院对范某某等侵害弱势群体的抢劫、盗窃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入户盗窃团伙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五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份,被告人范某某、曹某、孙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在枣庄市台儿庄区、峄城区等地多次入户抢劫、盗窃农户家禽、家畜,作案对象主要是村居边缘的独居老人,抢劫、盗窃财物数额巨大,严重危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对农村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近年来,随着侵害弱势群体和涉农案件的增多,台儿庄法院在审判执行中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和维护农村稳定,多次集中开展对涉弱和涉农犯罪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实效。本案的审判,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为农村生产生活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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