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琳 赵磊)3日,家住奎文区圣豪花园的一位业主向本报反映,近日小区公告栏里贴出了“车位场地使用出租的通知”,里面提到只提供四种形式的出租方式,分别为一次性包租5年、20年、40年和65年,租金必须一次性支付。“小区停车位凭啥5年起租,这对我们业主来说不公平。”这位业主表示。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鸢飞路南首的圣豪花园,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是2010年5月份买的这个小区的房子,2011年5月份交的房,现在小区里基本上都已经住满了,但是租赁停车位的问题却迟迟没有解决。“从住进来的时候,小区物业就贴住了通知,说是要租公共停车位,65年起租。”这位业主说,65年的租金至少要六七万,可以购买一个车库了,更何况以现在的房屋更新速度来看,一般50年就会拆迁了,剩下15年的租金不就白白浪费了。因为业主们坚决反对,租车位的事情就暂时搁下了。记者在小区里看到,业主们有的将车停到了道路旁,有的停在公共车位上,有些混乱。“停车位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大家都是随便停车的,也没有谁规定说不能停在路边上。”一位正在6号楼前道路上停车的业主说。 记者在小区进门的公告栏里看到贴着一张“车库出售及车位场地使用出租的通知”,其中提到车费分为长期包租和分期包租两种形式,分期包租者没有转租权,且只提供四种出租方式,分别为一次性包租5年、20年、40年和65年。租金按年计算,5年的月租金125元,20年的月租金120元,40年的月租金85元,65年的月租金55元。包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租金。“这个通知是新贴出的,我们业主为此找了开发商好多次。”该小区一位业主表示,小区内公共停车位应该属于业主的资产,是为居民服务的,应该凭居民的意愿决定租用时间,五年起租太不方便。他认为,租车位的费用随着租用时间递减也没有,成了一种变相的“促销”,应该是多少钱就是多少。 随后,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咨询了小区的新天地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租赁政策是开发商提出的,因为居民一直反对,已经改为一年起租,不过具体的租赁费用还没有确定,有租车位意向的业主可以先到物业登记,之后再商议具体租用方式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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