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孙英丽) 日前,记者从威海人社局获悉,威海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将在11月发放,取暖补贴标准与去年相同,仍为每人每年1100元。 自2012年开始,威海将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时间由以往每年12月份调整至11月份发放,发放补贴标准为1100元。按照规定,11月份发放完成后,威海年度内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取暖补贴则将随养老金一并发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则按照省文件执行。 记者从环翠区人社局获悉,环翠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工作已完成了数据调整,计划于11月15日随同当月养老金发放到位。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列入养老基金发放范围,由环翠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统筹发放。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的列支渠道仍由其退休时所在单位负担。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将该款项拨至环翠区机关事业保险处代为发放,而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则需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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