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3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王华) 安某在网上花200元购买了一支玩具枪,可拿到快递时却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由于快递员已将快件代为签收,店家拒绝换货。经莘县消协调解,最终由快递公司退还货款。 10月初,家住莘县城区的消费者安某花了200元从网上购买了一支儿童玩具枪,10月8日经快递公司投递到家,但当他打开快件时,却发现该玩具不能正常使用。 安某咨询网店客服时被告知,由于货已签收不能换货,如想使玩具正常使用,需另支付40元更换相关部件。对此,安某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在快递上签字,不明白快递为何显示已签收。随后,安某找到该快递公司反映情况时获悉,原来投递员以安某拒签为由,擅自代为签收,致使店铺方不予换货。安某遂要求快递公司支付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和邮寄费用,却遭到拒绝。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安某将其投诉到莘县消协。 接到投诉后,莘县消协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快递公司详细讲解相关规定,快递公司有关负责人终于认识到公司方的失误,同意将货款退还给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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