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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报停后复用,咋收费300元? |
供热公司称主要是人工和材料费,但市民质疑收费过高 | |
-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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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这段管道,董女士需要花300元。本报记者 公素云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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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4日讯(记者 公素云) 市区开泰花园小区董女士家的暖气连续两年报停,今年她打算复用暖气,却被四和供热公司告知要接上暖气管道,需要交纳300元的复用人工材料费。供热公司收取复用人工材料费有没有依据,董女士有些疑惑。 董女士长期在外地工作,平时不在开泰花园小区居住。为节省一笔供暖费用,她在供暖季向供热公司报停了暖气。“我担心长期报停会被销户,今年便重新缴纳了暖气费。” 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为董女士接暖气管道时,要求董女士交纳300元的复用人工材料费,并说这是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董女士对此有些不理解。 四和供热工作人员介绍,暖气恢复使用时,需要对管道连通,市民可以自行接通,供热公司不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只收取30元的开锁闭阀费用;如果委托供热公司进行连接,则需要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全部支付给维修工人。 “报停时,对于不带锁闭阀或锁闭阀不合格的,将拆除阀门,加装丝堵。带有锁闭阀的,将进行锁闭。恢复使用则收取人工材料费。在用户申请停暖时,公司会与报停用户签订《暖气报停(复用)协议书》,双方履行协议约定。”四和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 济宁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济宁市要求供热企业不能向用户收取报停费用,对于截断管道、接通管道等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供热企业需与市民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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