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始档案丢失,无法提供办理提前退休的相关从业证明 |
特殊工种老人遭遇“退休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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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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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4日讯(记者 孔令茹) 55岁的张寿才年轻时做了11年的锻工,但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却因原厂丢失了原始材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对此,济宁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特殊工种人员申请提前退休,必须要出示足够年限的原始材料。 张寿才今年55岁,1977年下乡后被分配到山东拖拉机厂锻工车间,工作11年后调入济宁一家工厂工作。张寿才说,在拖拉机厂工作期间,他一直从事锻工这项特殊工种,现在与妻子租房居住,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希望能够办理提前退休。 前几天,张寿才在济宁市就业办“退休申请”窗口办理了相关申请,没想到过了几天竟接到电话,称“档案不符合规定被退回”。4日,记者跟随张寿才的爱人陈女士再次来到济宁市就业办“退休申请”窗口,一位房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张寿才的个人档案,档案中包括张寿才1977年、1979年、1983年、1984年、1985年五年的原始工资证明。该房姓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锻工属于高温工种,需要有9年的原始材料(工资单或花名册等)才可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张寿才还需要准备四年的原始工资单才能办理退休申请。 “原来的单位破产后已经重组,还能找到当年的工资单吗?”4日,张寿才来到山东拖拉机厂(现为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清算组,但在仓库和办公室找了一天,还是没能找到当年的原始材料。 原山东拖拉机厂清算组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单位可以提供给张寿才一张1988年的工作调令和相关证明,其他年限的原始材料因企业重组加上人手交接等原因可能已经遗失。 对此,济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出具原始材料,否则不能证明申请人是否在该时间段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原始材料可以是当年的工资单、花名册或考勤表,只要该原始材料中包括时间、工种类别、姓名等信息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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